江北新区浦厂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南京市教育局《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0年江北新区浦厂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入学条件
1.本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0年3月31日以前。
⑴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⑵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截止2020年5月31日);
②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3月31日以前。
2.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的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 6月27日、28日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⑴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止);
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0年5月31日止)。
二、施教区范围
顶山街道临泉社区、龙虎巷社区、金汤街社区、南苑社区、顶山街道吉庆社区、大新社区、石佛社区、珍珠路社区。
代招明发云庭、明发阅山悦府、林景熙园、香漫山花园、国信自然天城等(待该片区配建初中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招收初一新生340名。
三、报名登记
1. 报名登记要求
每一位新生家长只允许一位家长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在学校大门外排队间隔1米,需出示苏康码,并通过测量体温后无异常方可进入校园,报名过程始终保持1米距离并需全程佩戴口罩,报名登记完成后请迅速离开学校。
2.本施教区学生
7月4日—7月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我校登记验证。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我校报名确认。
4.报名登记和流程
校门口处领取顺序号→按序进场填表→审核登记→扫码录入学生信息→加QQ群→了解情况→结束
5.8月10日前,我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6.报名登记地点
教导处:慎思楼一楼
五、中途转学时间安排:8月12日上午8:30-11:00
六、咨询电话
69615312 69615305
江北新区浦厂中学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